【十年·中国观察】小屏改变大时代 移动互联网重构中国人生活******
中新社北京9月25日电 题:小屏改变大时代 移动互联网重构中国人生活
中新社记者 马学玲 袁秀月
“如果有一天意外离开这个世界,我的这些账号怎么办?”
因为担心多年经营的网络账号得不到妥善处理,中国上海一位年轻的自媒体博主为自己的数字遗产立了一份遗嘱。这份遗嘱里,记录了另一个“她”——一个数字化的存在。
1000多公里外的陕西,八旬老太崔淑侠对着屏幕,操着方言销售家乡的大红杏:“这杏好吃得很,额(我)给你咬一口,额(我)还没牙,好吃得很。”
三天吸引上千粉丝,每天助销家乡红杏过万元人民币,人们称她为“网红奶奶”。
一小一老“逆龄”操作的背后,是移动互联网改变的今日中国。
移动互联网改变了中国什么?可以从一个二维码说起。
收款码、付款码、乘车码、点餐码……无数普通人从二维码开始走进移动互联网的世界,同时也打开中国数字经济时代的大门。
资料图为北京一商场内,顾客从巨型二维码前走过。 中新社发 樊甲山 摄十年间,中国手机网民规模增长超6亿,移动互联网不断展示着改变现实的力量。电商、社交、游戏、移动支付、资讯等各类APP涌现,互联网创业热潮席卷全国,截至2021年底,中国境内外互联网上市企业跃至155家。评论指出,庞大的网民构成了中国蓬勃发展的消费市场,也为数字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用户基础。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数字经济蓝皮书”显示,2010年至2015年,中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速11.2%,2015至2020年达10.1%。中国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重要引擎。蓝皮书预计,“十四五”时期,中国数字经济将延续快速增长势头,数字经济整体的年均名义增速为11.3%。
中国人的生活在移动互联时代得以重构,就餐、出行、购物、就医等都转移到网上。文化娱乐方式、时尚观念以及消费理念,也随着互联网的风向而变。
移动互联浪潮之中,社会交往方式随之巨变。很多年轻人习惯通过互联网寻找同好,与群体及社会互动。像崔淑侠这样的银发群体,也从数字技术的边缘成为移动互联网新的“流量池”,短视频、直播成为老年人新的社交方式。
资料图为2022年9月9日,福建厦门,参会者在“投洽会”上体验元宇宙直播。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一些独特的网络文化产生,网络流行语、表情包成为年轻人日常交流不可或缺的工具。作为真正的“网络原住民”,中国的新生代有一套自己的话语体系。他们兴趣广泛,充满热情,崇尚个性表达,也热爱传统文化。他们有主见不盲从,拥抱他人也相信自己。
不管是让田园梦走向世界的李子柒,还是拥有众多粉丝的举重冠军吕小军,抑或是冬奥赛场上的苏翊鸣、徐梦桃,他们代表着新一代中国年轻人的视角。
资料图为2月14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自由式滑雪女子空中技巧决赛在张家口举行,徐梦桃庆祝夺冠。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移动互联网,不仅改变了现实中的中国,也改变了世界眼中的中国。
19年前,希腊《希华时讯》总编辑梁曼瑜刚出国时,有外国朋友问她:“你们中国人家里有电视机吗?”这让她啼笑皆非。
如今,许多希腊朋友用上了中国生产的手机,用中国企业搭建的跨境电商平台购物,希腊民众颇为关心的话题变成中国的经济、科技和文化。
过去十年间,中国互联网企业及其推出的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已成为“中国智造”的一张新名片。
许多中国应用在海外市场拥有大批的用户,并在海外落地生根,发展出适合当地的互联网应用模式。通过移动互联网,中国的文化内容也正显示出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中国的网络文学、汉服文化、网络游戏纷纷“出海”,拉近了中外年轻人之间的距离。
“海外粉丝好奇的不仅是中国发展有多快,他们更在意普通人的生活方式——中国的外卖小哥、快递员、农民,甚至包括李子柒。”歪果仁研究协会会长、联合创始人高佑思说。
像高佑思这样的外国网红,在中国移动互联网上并不少见,甚至已成为一种现象。有人调侃,如今的中国互联网,遍地都是“老外”。外国网红和中国粉丝,越来越多的互动和碰撞,正在打破彼此间的文化“次元壁”。
资料图为歪果仁研究协会会长、联合创始人高佑思(后排左一)在北京现场主持一场试吃活动。 中新社发 金硕 摄小屏改变大时代,移动互联网通过连接万物、信息流通,改变了人们生活的点滴,深刻影响着社会发展的进程。但其带来的系列次生负面问题不可忽视,值得反思。
数据鸿沟、算法陷阱、信息茧房、社交疏离、注意力缺失、隐私泄露、电信网络诈骗……人们在拥抱数字化生活时,不得不直面这些困扰。
去年,中国制定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不久前又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时下,中国各地数字经济领域立法动作频频,全国层面的立法计划也列入议程。
资料图为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当日,一位男士在北京街头查看手机。 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加速向数字化转型的中国,在全力驱动产业发展的同时,亦在致力用法治驯服“数据”,推动技术发展“去恶向善”。(完)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