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贵州省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党支部书记许蕾——发展特色产业 带动村民增收******
吃过午饭,许蕾照例前往六冲河畔观光步道施工处。河岸边,工人们正拿着锄头平整路面,推着小推车运石头。经过两个多月的施工,观光步道已初具雏形。
许蕾是党的二十大代表、贵州省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党委副书记、化屋村党支部书记。两个多月前,在北京参会的许蕾接到消息,村里观光步道动工了。刚从北京回来,许蕾就赶到施工现场,鼓励大家争取在春节前完工,“这样就能在春节假期接待游客了。”许蕾说。
化屋村地处乌江上游,位于乌江源百里画廊风景区内。这些年,依托独特的山水风光,化屋村的乡村旅游发展越来越红火。“但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许蕾说,村里虽有旅游公路,但未实现人车分流,离河边又远,游客难以近距离欣赏沿河风光。
今年4月,许蕾等村干部和村民们合计,决定沿河修建一条观光步道。从争取项目资金到讨论设计方案,半年多的时间里,许蕾没少费心思。
听说观光步道要修到自己家门口,化屋村村民王光元积极加入施工队。这几年,王光元开起了农家乐。“观光步道修好后,会有更多游客过来,农家乐的收入估计能翻番。”王光元说。
王光元承担观光步道部分路段的施工管理工作,每天工资约200元,普通工人每天也有150元至180元的收入。“为保障村民就近就业,观光步道项目资金的30%用于支付村民工资。”许蕾说。
村里房屋改造也是许蕾的操心事。“结合村民意愿,适宜发展餐饮民宿的,对其房屋外立面进行统一改造,展现少数民族村寨的独特风貌。”许蕾说。
去北京参会,许蕾带了两套展示苗绣和蜡染元素的服饰,让更多人了解化屋村的特色苗绣。还没等许蕾回村,订单就从四面八方飞向了化屋村。
“嗒嗒嗒……”苗绣车间里,村民杨飞和其他工人正忙着赶工。“许书记,200多套订单,我们大约完成一半了。”杨飞十几岁时就学习苗绣手艺,前些年一直在外做水泥工,见家乡大力发展苗绣,她在2019年回到化屋村,成为苗绣车间的一名绣娘。“工资和在外打工差不多,还能照顾老人小孩。”杨飞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立足化屋村的资源禀赋,我们大力发展苗绣、黄粑、黄姜、黄牛等产业,村里的合作社取得了不错的效益。”许蕾介绍,今年6月30日,合作社给村民分红60余万元,春节前还将进行分红。2021年,化屋村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3万元。(记者 汪志球 陈隽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